Under category | 信条 | |||
Creation date | 2013-08-29 19:07: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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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如 果在你们所居住的城市里有成立聚礼的清真寺,你们就必须和他们一起做聚礼,而不可另外成立聚礼拜。如果在这座城市里没有聚礼拜成立,你们就应当成立聚礼, 而不可将聚礼改作晌礼。因为“穆斯林在聚礼日在他们的村镇里成立聚礼拜是主命,有效聚礼拜的条件是成集体礼。没有可靠的证据证明,参加聚礼者固定的数目是 聚礼拜有效的条件,所以只要参加礼拜的人数在三个以上,聚礼拜就是有效的。不可因礼拜的人数少于四十人,而以晌礼代替聚礼。这是众学者的意见中最为正确的 主张。”
教法判断常委会 教法判例1794(8/178)。
在教法判断常委会第957号教法判例中记载:
关 于可以成立聚礼的人数问题,据我们所知,没有限定人数的经训明文,正因为没有限定人数的经训明文,所以学者们在成立聚礼拜的人数上意见不一。对这个问题的 不同主张有:有三个本地男子就可以成立聚礼,这是来自伊玛目·艾哈迈德的一种传述,也是奥扎尔、伊本·泰米耶的主张,因为真主说:【你们应当赶快去记念真 主】这段经文中提到的是复数,最少的复数是三个人。(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