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r category | 信条 | |||
Creation date | 2014-07-12 14:06: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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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从事了25年的写作生涯后,我的性格变得 软弱而玩世不恭。我开始寻找新鲜的词汇,这是干我们这一行的人非常看重的。在多元文化背景的环境下,种族主义和自由主义自然是我很重视的两个方面。在二十 几岁时,我到非洲生活过三年的时光。那一段时间,对我来说是成长过程中的很重要的一个阶段。我与不同部落的黑人、阿拉伯人、柏柏尔人,甚至来自欧洲的穆斯 林广泛接触,这些人大部分都没有经历过西方社会的那种种族歧视。在这里,以肤色特征区分社会地位的现象是不存在的。起先我对此感到惊讶,继而感到这太好 了。于此相反,在欧洲和美国等种族主义观念盛行的国家和地区,人们往往很自然地按照人种划分阶级,而在穆斯林社会他们只以信仰的强弱和工作的好坏来区分优 劣。这一点令我耳目一新,更令我肃然起敬。马尔科姆·X正是从这里看到了他的国家的希望,因此说出“美国有必要了解伊斯兰”这句话,他写道:“因为只有这一宗教才能根除存在于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
我 一直在用唯物主义的方法寻找一条退路。我本想从精神层面入手,但我知道,自己从小就了解的传统对我来说是完全紧闭着的。我的父亲是犹太人,母亲是基督教 徒。因为我的混血背景,我同时脚踩着两个宗教的营地。无庸质疑,两种宗教都十分深奥。然而,我不能毫无根据地偏重其中的哪一个宗教,而其他宗教,由于更神 秘,我也不曾去了解。20岁时,我得知我母亲的曾祖母的名字就镶刻在(美国)俄亥俄州汉密尔顿市大街基督教堂的玻璃上,但那对我来说并不意味着什么。
这些都是在我早期生活中的词汇。而今,每当我想起这些的时候,就会想起同非洲穆斯林在一起生活的那段经历。1981年和1985年我曾两度去摩洛哥,感受了非洲那种自然的、纯朴的、和谐的、别处找不到的生活。而在这片大陆上(美洲)找不出我憧憬的那种生活制度。我苦于寻找一种适合于我精神追求的生活模式而不获。当然我也不愿“买卖”我的文化。我只想找出全新的含义。
记得我曾参加过一次大西洋晚宴,中途我去盥洗室洗手,期间,基督教虔信派的人开始排班进行祷告活动。他们沉浸于其中而没有注意到我。我从盥洗室出来准备去处理一些事情,突然发现连走廊里都挤得满满的,我根本无法穿过走廊。
我站在那里,只能伸着脖子,看到他们的背影。他们手持祷告书,完全沉浸于其中,还不时的把祷告书贴在胸前。渐渐地,他们的祷告活动进入高潮,他们开始左右摇晃。我从盥洗室的门旁看着他们,直到结束,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之后,在布鲁塞尔的一个晚上我同他们一齐乘坐飞机。在吃饭时,我发现在食物的盘子里放着一张意第绪语(Yiddish,或依地语,犹太人使用的国际语,历史上中欧和东欧的犹太人所用的语言,是多种语言的混合——译者注)新闻报。当时飞机飞往摩洛哥,我与他们一同前往。
我意想不到我在这伟大的社会生活期间暗含着什么。大约在1981年,我由于好奇和喜爱的驱动开始旅行。每当有钱时,我就去我所向往的胜地。我首先去了摩洛哥。当我无能旅行时,就选择看书。因为这一强烈的爱好,我伴随着作家们的笔杆走进异国他乡,感受异国情调,犹如作家弗雷娜·斯塔克写道:
“阿拉伯半岛的无穷魅力是人类旅行的极点,它能使僵死的或迂腐的人找回自我,找到朴素的美德,令人回味愉悦,是人类的指向。我想在此附加上由钟表匠赛义德·阿卜杜拉给予的五个值得到阿拉伯半岛旅游的理由:‘流连忘返;获得新生;增长见识;践行礼仪;结识君子’。”
我 对一系列的问题找不到解答,但我却有一个公正的信念:我所想往的宗教应该是一个科学的宇宙哲学。它不是狭隘的理性主义,也不是牧师们所津津乐道的神秘主 义;那里不需要牧师作媒介;自然与神性是一致的,不是分离开来的;精神与肉体是和谐的,不是相互斗争的;性是天生的,并不是人类罪恶的根源。总之,我想往 有一个礼仪的社会,每天都能有意义、有规律地生活着。但首要的是,我要清醒和自由,我不能仅仅为了遵守教条而不问其缘由。
我越了解伊斯兰,觉得它似乎越符合我的追求。
大多数受过西方教育的人,我知道,这个时侯对任何有影响力的宗教都抱有敌意。他们通过政治的操纵疏远宗教,或认为宗教只是欧洲中世纪的概念。
找 出他们的这种看法的来源很简单。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方历史已经给我们留下了足够的证据,他们始终是用无知和残杀留下历史的痕迹。从儿童十字军 (Children's Crusade,也称童子军,是在第四次十字军东侵时兴起的由儿童组成的十字军队伍。——译者注)和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 或宗教法庭,中世纪曾设于罗马天主教堂的法庭,目的是对异教进行压制。——译者注)到我们这一世纪的畸形信仰——纳粹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已不复存在。尼 采担心,现代民族主义将替代宗教,悲剧将不可避免。我们的世纪,在我看来,将会以衰弱的信仰而告终,信仰者大多也是不可知论者。
无论是教会派别,还是世俗人文主义,都只是西方的鼓吹,我们只能透过它的镜片看世界。其世界观,一目了然。我们通过无数带有欺骗性的所谓的民主和自由的形式,来见识它。我们生活在一个忙碌的世界,很容易忽视在这个星球上还有其他的生活方式。
我进行旅行的那个时代,全世界约有6.5亿穆斯林生活在穆斯林人口占多数、且以伊斯兰为国教的44个国家中。此外,约有4亿穆斯林以少数民族群体的方式生活在欧洲、亚洲和美洲。在后殖民主义经济的推动下,伊斯兰教三十年来已经成为西欧各大学的一个主修的宗教课。作为世界性的伟大宗教,正有许许多多的人了解和归信伊斯兰。
我 的一些政要朋友对我的这一新兴趣感到惊慌。他们大都是因为中东的一些独断的暴君而误解伊斯兰,普遍对伊斯兰感到困惑。他们所能阅读到的书籍和收听到的新闻 都是通过政治的包装和丑化了的,几乎没有一点伊斯兰的真精神的。我想引证麦·韦斯特的话:“任何时候你若取笑宗教,最终被耻笑的将是你自己。”
穆 斯林历来把伊斯兰看成是最终的宗教,同时,认为伊斯兰之根本可追溯到人祖阿丹时代。在一神论的犹太教那里承认的众先知,伊斯兰都可以以一条完美的线串联起 来,直至先知尔撒(耶稣)和至圣穆罕默德(愿主赐福他们)。其实,伊斯兰的使命旨在为世人找回人类世界遗失了的幸福生活。伊斯兰的经典《古兰经》,德国作 家歌德这样评论它:“你看,这一教导从没有失败过;而我们的所有体制却不能做到,一般而言,任何人也不可能做到。”
伊斯兰通过五项基本功课表现出来。宣誓信仰、礼拜、天课,以及斋戒是每个人一生中需要重复履行的功修,另外,在具备条件时,每一位穆斯林一生必须前往麦加朝觐一次。阿拉伯语将第五项功课——朝觐以“罕吉”( Hajj)一词来表达,其意义正如学者们所说是“qasd”(渴望、心愿)的意思,以表达穆斯林男女“渴望”在大地上旅行的“心愿”。而西方人则认为朝觐是一种不健全的传统,甚至是一种古怪的民俗。另一方面,在穆斯林看来,朝觐是一种精神的体验,一种信仰的表白,一种人与人进行精神交流的机会。
作为一名归信者,我感到有义务前往麦加(朝觐)。作为一个旅行爱好者,我不能想象一个更多引人注目的目标。
朝觐以及朝觐百天前的莱麦丹月(即伊历九月)的斋戒,这两种仪式使穆斯林的社会意识在一定时期得以强化。我想利用这段时间,阅读了解伊斯兰。此前,我去过在加利福尼亚州我家附近的一座清真寺以实践我所知道的一点教诲。现在我希望能更加投入地了解伊斯兰所涉及的方方面面。
我计划从摩洛哥开始,因为我知道那个国家比较好些,它遵循伊斯兰传统,并且公正而又稳定。从我曾经去过的地方开始我的新生活,彻底告别我过去的宗派主义思想,从一个宽广而又平静水面开始划动我新生活的船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