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r category | 信条 | |||
Creation date | 2013-09-04 15:1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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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这个人的做法是错误的,是教法禁止的,原因有二:
第一个原因:他为一部分继承人留下遗嘱,而教法规定不能为继承人留遗嘱,也不能执行这样的遗嘱,除非其余的继承人都同意执行;
艾布·乌玛麦(愿主喜悦之)传述:我听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真主已经把每个人应享的权利交给了他,所以不能为继承人留遗嘱。”《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2870段)、《提尔密集圣训实录》(2120段)、《奈萨仪圣训实录》(2641段)和《伊本·马哲圣训实录》(2713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伊本·阿布杜·宾勒(愿主怜悯之)说:“学者们一致公决:不能为继承人留遗嘱,这是必须要执行的。”《记主词》(7 / 245 )。
第二个原因:他在赠送礼物的时候没有公正的对待所有的孩子,先知(愿主福安之)把这种行为称之为“不公正”,拒绝为这种行为作证。
敬请参阅(153207)号问题的回答。
真主已经为 仆人阐明了继承遗产的教法原则,然后严厉的警告违背教法律例和超越真主法度的人,真主说:“这些是真主的法度。谁服从真主和使者,真主将使谁入那下临诸河 的乐园,而永居其中。这是伟大的成功。谁违抗真主和使者,并超越他的法度,真主将使谁入火狱,而永居其中,他将受凌辱的刑罚。”(4:13—14)
第二:
如果肯定了这一点,那么这个遗嘱是无效的,是不能执行的,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谁如果做了不属于我们宗教的事情,则它是被拒绝的。”《穆斯林圣训实录》(1718段)辑录。
综上所述:接受遗嘱的继承人必须要把这个房子归还到遗产之中,然后按照真主规定的分配方法与其余的继承人一起分享遗产。
巴基(愿主 怜悯之)说:“不能为继承人留遗嘱,除非所有的继承人都同意。也就是说:如果所有的继承人不同意,必须要把遗嘱的东西归还到遗产之中;谁如果只为一个继承 人留遗嘱,没有为其他的继承人留遗嘱,如果其他的继承人反对遗嘱,那么就相当于没有留遗嘱,所有的继承人按照教法规定的分配方法分享所有的遗产。”《穆宛 塔圣训解释之精选》(4 / 83)。
第三:
交易合法的 条件之一就是货主必须要完全拥有商品,通过上述遗嘱而获得的拥有权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所以不能进行交易和赠送,因为这是建立在侵犯别人权利之上的行 为,接受遗嘱的人掠夺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不义者的劳苦是白费力气。”《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3073段)和《提尔密集圣训实录》(1378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掠夺者的各种行为是无效的,是教法禁止的。”《津津有味的解释》(10 / 183)
在《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的法太瓦》(13 / 82)中说:“谁如果确信出售的商品是偷来的或者抢夺而来的,或 者出售商品者对该商品没有合法的拥有权,或者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则教法禁止购买这样的商品,因为购买这样的商品就是帮助罪恶和侵犯别人的权利,致使真正的 物主遭受损失;也是亏待别人和默认罪恶的行为,与犯罪者同流合污;真主说:“你们当为正义和敬畏而互助,不要为罪恶和侵略而互助。